黔西南州医保信息系统迁移整合期间暂停服务公告
黔西南州医保信息系统迁移整合期间暂停服务公告
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各定点医药机构,各参保单位和广大参保群众:
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部署,黔西南州医保信息系统(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将迁移整合至省医保局数据中心,迁移整合期间黔西南州医保信息系统将暂停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暂停服务时间
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20:00至2021年1月4日(星期一)00:00。暂停服务期间,全州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等均不能联网办理医保相关业务。
二、恢复服务时间
2021年1月4日(星期一)00:00起全面恢复城镇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医保相关业务。
三、暂停服务期间就医流程
(一)参保群众住院:达到出院条件参保患者在12月28号中午12:00时前可正常办理出院结算,也可在系统开机后补登录入院并进行出院结算。其他的在院病人先“撤销医保入院”转为自费病人,待迁移整合完成后统一办理补登录入院,按照医保相关规定正常结算。
(二)城乡居民门诊:暂停服务期间,普通门诊、大病门诊、慢特病门诊暂停结算,患者可根据病情提前备药。确实需要就诊的,参保病人需先行垫付费用待系统开机后,凭有效报销单据到原就诊定点医疗机构补登录报销。
(三)城镇职工门诊:暂停服务期间,城镇职工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系统迁移完成后,参保人员凭有效报销单据到原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
(四)异地就医:
1.暂停服务期间,全州参保人员确需外出异地就医的,参保病人需先行垫付费用待系统开机后,凭有效报销单据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2.暂停服务期间,州外参保人员确需在我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病人需先行垫付费用待系统开机后,凭有效报销单据到原就诊定点医疗机构补登录报销。
(五)参保群众待遇享受。迁移整合后的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政策不变: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确保参保群众不因信息系统切换出现基本医保待遇损失、重复办理特殊疾病申请审批等情况。
四、为不影响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请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合理安排时间就医购药及办理医保相关业务。
五、在我州医保信息系统整合期间,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参照公告第三条“暂停服务期间就医流程”要求,对普通门诊、特殊门诊及住院参保患者做好报销、备案、登记等相关工作,不能影响参保患者享受医保待遇。
温馨提示: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0859-3232059、0859-3646685
兴义市医疗保障局:0859-3110216
兴仁市医疗保障局:0859-6210117
安龙县医疗保障局:0859-5211827
贞丰县医疗保障局:0859-6617935
普安县医疗保障局:0859-7233600
晴隆县医疗保障局:0859-7616199
册亨县医疗保障局:0859-4213899
望谟县医疗保障局:0859-4613996
义龙新区社会事务局:0859-3521901
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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